天津海关发布保税库房和出口监管库房布局规划 发布时间: 2023-09-14 11:04:32 |   作者: 业务服务

  为促进天津海关关区保税库房、出口监管库房(以下简称“两仓”)建造的健康、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库房及所存货品的办理规则》(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依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27号、235号、240号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库房及所存货品的办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依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235号、240号、243号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关区实在的状况,现就天津海关保税库房和出口监管库房布局规划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本规划适用的保税库房为共用型保税库房;本规划适用的出口监管库房为出口配送型库房和国内结转型库房。

  (一)“两仓”建立应与天津市经济社会继续健康开展实践相结合,以天津市上年度外贸进出口和加工交易进出口的开展状况以及各区已有的“两仓”建造与开展水平为参阅;

  (五)“两仓”选址榜首先考虑在接近港口、铁路场站、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或保税物流需求激烈、加工交易工业集聚的区域;

  天津海关可依据当地保税仓储等事务开展需求状况对布局规划进行当令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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