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2-27 03:58:36 |   作者: 开云电竞下载安装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主要是做国际、国内定期和不定期航空客、货、邮和行李运输业务;国内、国际公务飞行业务;飞机执管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公司间业务代理;和主要营业业务有关的地面服务和航空快递(信件和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机上免税品;机上商品零售业务;航空意外保险销售代理;进出口业务。其中,定期、不定期航空客运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持续打造北京世界级枢纽,建设成都国际枢纽,落实国家战略,深入推动全球化网络布局,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近年来,公司紧密围绕安全发展、结构优化、提质增效、创新变革、协同共享、效益领先的发展原则,加快推进公司商业模式转型,优化网络布局,改善旅客体验,做强做优航空运输主业。

  2020年,新冠疫情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巨大冲击。航空业尤其是国际航空运输始终处于疫情影响前线,全球航空运输量大幅度地下跌,航空公司飞机停飞、大批裁员、运营资金紧缺以及大规模的破产重组等问题导致航空产业链企业经营压力倍增。

  全球航空数据公司CIRIUM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定期客运航班较2019年下降了49%,其中国际航班数量减少68%,国内航班数量下降了40%。2020年全球航空客运量比2019年下降了67%,回到了1999年水平。报告期内全球已有四十多家航司破产,疫情所造成的航空量严重下滑以及随后的缓慢复苏导致全球与航空业相关的4,600万个工作机会流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进一步下调2020年行业预测,全球航司净亏损预计将达到1,185亿美元。全球货运表现明显好于客运,但仍较2019年低迷。根据IATA 2020年11月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货运运输量预计5,420万吨,低于2019年的6,130万吨。

  虽然全球航空业普遍受到危机影响,但是北美和亚太地区受益于较大国内市场和大型货运业务,经营表现相对更好。根据IATA 2020年11月报告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航空业预计亏损387亿美元的情况下,亚太地区的亏损额为75亿美元,北美地区亏损额为110亿美元,欧洲地区亏损额为119亿美元。亚太地区和北美地区航空公司的预期损失减少最明显,区域差异趋于显著。

  2020年是中国民航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与重大困难,中国民航全力以赴抗疫情、保稳定、促发展,疫情防控措施得力有效,国内市场在全球率先触底反弹,成为全世界恢复最快、运行最好的航空市场。2020年,全民航完成运输总周转量798.5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4.2亿人次,货邮运输量676.6万吨,相当于2019年的61.7%、63.3%、89.8%。根据全球航空数据公司CIRIUM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十大繁忙机场中有三个在中国;全球前十大热门航线中,有四条是中国国内航线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三五”时期是民航安全记录最好、发展增量最大、综合效益最佳、运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持续提升的五年。“十三五”期间,全行业实现安全飞行10周年,机队规模达6,747架,2016年至2019年,中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货邮运输量三大指标年均增速分别达11.0%、10.7%和4.6%,连续保持盈利,实现总利润2,306.4亿元;2019年民航旅客周转量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比达33.1%,提高8.9个百分点。

  步入“十四五”时期,中国民航将进入发展阶段转换期、发展质量提升期和发展格局拓展期。中国民航将在“十三五”发展成果上,坚持系统观念工作方法,坚持继承和创新结合,根据行业发展规律和民航发展阶段性特征,遵循“践行一个理念、推动两翼齐飞、坚守三条底线、构建完善三个体系、开拓四个新局面”的民航总体工作思路,全方位推进民航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全方面进入向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的新发展阶段。

  作为中国唯一载旗航空公司,公司肩负着打造国家航企名片、落实“民航强国战略”的历史重任。公司现已拥有广泛的国际航线、均衡的国内国际网络;最有价值的客户群体和最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机队更新改造基本完成,是世界上最年轻的机队之一;盈利能力长期居行业领头羊;公司已跻身世界航空运输企业第一阵营。

  2020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95.04亿元,同比减少48.96%。其中,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673.03亿元,同比减少49.39%,别的业务收入为22.00亿元,同比减少31.02%。

  本集团2020年实现客运收入557.27亿元,同比减少687.98亿元。其中,因运力投入减少而减少收入569.98亿元,因客座率下降而减少收入88.74亿元,因收益水平下降而减少收入29.26亿元。

  本集团2020年实现货邮运输收入85.53亿元,同比增加28.21亿元。其中,因运力投入减少而减少收入6.89亿元,因载运率下降而减少收入7.75亿元,因收益水平上升而增加收入42.85亿元。

  2020年度,本集团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总额为77.32亿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份额为11.12%。

  本集团2020年经营成本为756.31亿元,同比减少376.15亿元,降幅33.22%。经营成本构成如下:

  · 航空油料成本同比减少211.48亿元,主要是用油量及航油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

  · 折旧同比减少6.62亿元,主要由于本集团发动机替换件折旧方法从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工作量法(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32)。

  · 员工薪酬成本同比减少26.84亿元,主要由于航班量下降、薪酬标准调整以及社会保险减半征收的影响。

  · 民航发展基金同比减少18.18亿元,主要由于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免征收民航企业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 其他主营业务成本最重要的包含与航空运输主业有关的非属上述已特指项目的日常支出,同比下降21.70%,主要由于运输量下降。

  2020年度,本集团从最大供货商的采购额为84.93亿元,占本集团总采购额的15.95%;本集团从前五大供货商的采购额为177.05亿元,占本集团总采购额的33.25%。

  2020年度,本集团销售费用为43.66亿元,同比减少22.72亿元,主要是销售量及乘客人数下降带来的代理业务手续费及订座费减少。管理费用为41.23亿元,同比减少3.22亿元,主要是员工薪酬成本减少。财务费用为13.09亿元,同比减少48.60亿元,其中,利息支出(不含资本化部分)为51.00亿元,同比增加1.51亿元;汇兑净收益为36.04亿元,去年同期为汇兑净损失12.11亿元。

  2020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14.08亿元,较2019年的383.40亿元减少96.33%,主要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出售的收益同比下降以及退票量上升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158.65亿元,较2019年的119.67亿元增加32.58%,主要是本集团于2020年8月认购国泰航空股份35.14亿港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114.63亿元,去年同期现金流出净额为242.51亿元,主要是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确保流动性安全,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以下是本公司、深圳航空(含昆明航空)、澳门航空、北京航空、大连航空及内蒙航空的业务运营数据汇总。

  2020年,本集团共引进飞机14架,包括2架A350、8架A320NEO、1架A321NEO和3架ARJ21-700飞机。其中自有资金购买飞机1架,融资租赁引进飞机11架,经营租赁引进飞机2架。退出飞机6架,包括2架B737-800、1架B737-300、1架A320和2架A319。

  截至2020年末,本集团共有客机(含公务机)707架,平均机龄7.74年。其中,本公司机队共有飞机431架,平均机龄7.99年。本公司引进飞机10架,退出5架,其中1架出售给内蒙航空。

  6.2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下属子公司,其主体业务为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股票。其持有本公司1,687,734,388股H股中不包含代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66,852,000股。

  2、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财政部、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告(2009年第63号)规定,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127,445,536和36,454,464股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

  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共计51.70%的股份。

  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共计51.70%的股份。

  2020年1月18日,本公司支付了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当期利息;

  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支付了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当期利息;

  2020年10月20日,本公司支付了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当期利息;

  2020年3月14日,深圳航空支付了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当期利息;

  2020年4月24日,深圳航空支付了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当期利息;

  2020年4月26日,深圳航空支付了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当期利息;

  2020年9月7日,深圳航空支付了2018年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当期利息。

  2020年4月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A,评价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20国航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详情请见2020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2020年5月27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维持本公司AAA的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展望为稳定,维持“12国航01”“12国航03”“16国航02”AAA的债项信用等级。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20年6月23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维持深圳航空AAA的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展望为稳定,维持“18深航02”“18深航04”“18深航06”“19深航01”AAA的债项信用等级。详情请见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随着本集团机队管理经验的积累以及发动机运行监控技术方法的完善,为更加客观反映本集团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自2020年1月1日起,本集团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中发动机替换件的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工作量法。本集团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2020年度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共计减少合并折旧费用约人民币1,610,791千元。前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8.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9:00在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批准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中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批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负,依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别的形式的利润分配,该预案系依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订,不违反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11:00在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批准公司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说明》。公司依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决议案中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未达到分红条件,公司拟不提取盈余公积,不进行利润分配。

  批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批准公司2020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1年度国际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确定前述审计师的年度具体费用。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境内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券/票据等在内的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董事会已依据以前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作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决议的,就相关发行事宜的授权继续有效且授权期限按照本次发行授权期限相应延长。

  同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筹备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6]2026号文《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非公开发行A股1,440,064,18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8,099,969.99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共计人民币17,681,498.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00,418,471.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日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304号《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已依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累计使用总额为人民币11,200,418,471.0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80,252,323.58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166,147.48元。上述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49,742,010.19元已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订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管理规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存放于本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天柱路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时通知保荐人A股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700434号《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4,720,773,535.86元。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720,773,535.8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使用完毕。

  根据本公司所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用途,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大多数都用在四个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按照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募集资金投向要求使用人民币11,200,418,471.06元(详细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分别作为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拟续聘的国内会计准则下的审计机构情况如下: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有着非常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企业来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有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陆京泽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长期资金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美国注册会计师。陆京泽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首次发行上市审计报告,本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陆京泽先生自2018年开始作为签字审计师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燕梅,自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长期资金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马燕梅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马燕梅女士自2017年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静,合伙人,自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长期资金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为本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郭静女士自2018年开始作为签字审计师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为本公司的审计报告。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国国航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督管理要求,预计本年度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2万元,与上年审计、审阅费用一致。如审计、审阅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实际审计、审阅等服务范围和内容确定。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企业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企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德勤华永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计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赞同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准则下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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