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9-03 22:38:55 |   作者: 开云体育

  是保管人贮存存货人交给的仓储物,存货人付出仓储费的合同。供给贮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承受贮存保管服务并付出酬劳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给保管的货品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归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别类型。

  1.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据。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许盖章。存货人或许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许盖章的,能够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力。

  2.贮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许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许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早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贮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许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能够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能够提存仓储物。

  3.贮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形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职责。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好或许超越有用贮存期形成仓储物蜕变、损坏的,保管人不承当损害赔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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